商场切勿随意播放背景音乐 未获许可将构成著作权侵权

发布时间:2020-07-31 16:21:11    点击:1098

今年7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未征得权利人和音著协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表演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构成侵权为由,将开 发经营大悦城商场的某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杨浦法院判决房...

今年7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未征得权利人和音著协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表演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构成侵权”为由,将开 发经营大悦城商场的某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杨浦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向音著协赔偿损失5000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800元。庭审中, 房地产公司辩称商场背景音乐为委托北京传媒公司管理,在传媒公司列出的播放清单中并没有出现涉案作品,说明这两首音乐作品未曾在大悦城内播放过。

  对此,音著协向法庭提交了经公证的光盘证据,原来,为调取证据,音著协与公证人员曾一同前往大悦城,由公证人员对商场内背景音乐进行录音并刻录成光盘予以封存。法院综合考量了涉案音乐作品的类型、知名度、被告的经营模式、侵权情节等后,作出如上判决。

  【点评】购物时有商场的背景音乐陪伴是市民习以为常的事情。事实上,很多购物中心、大卖场都会在营业期间选择播放一些流行、应景的音乐作品。然而,这些背景音乐对商家来说并不是“免费的午餐”,随着作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商家也得学会合法使用音乐作品。

  集成电路成兵家必争地

  我的“芯”成了你的“芯”

   近日,上海高院就“钜锐案”——上海首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做出一份引起国内外信息产业界高度关注的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了上诉人钜泉光电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能微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根据原 判,锐能微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钜泉公司享有的ATT7021AU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并赔偿钜泉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320万元。针对双方的涉案 芯片是否相同,法院认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创新空间有限,因此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认定上应当采用较为严格的标准。法院在明确“工艺不是布图”、 “互联线路虽然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考量时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布图设计的侧重点更在于有源元件和元件与互联线路的三维配置”等原则后,依据本案证据认定,即 使按照严格的认定标准,双方芯片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仍有极小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

  【点评】移动智能终端、卫星导航、网络通信、金融 电子、云计算、物联网,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集成电路技术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上海首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该案的二审判 决中,法院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做了详细论述,这些论述从专业的角度看,完整、细致地诠释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中国标准”,将成为国内今后指导 业界人士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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