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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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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申请

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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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纳费用

缴纳费用
 

4.受理申请

符合要求
受理申请

5.补正程序

材料补正
 

6.材料初审

材料初审
 

7.审比授权

材料审批
授予资质

8.颁发证书

发放证书
 

注:常规办理时限 10-60 个工作日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表(3份及电子版)

申请表

2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

4 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相应证书复印件

5 近三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财务报告复印件

6 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

1 企业年限 注册资金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2 收入来源 收入比例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3 企业资信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体系
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5 人员要求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6 研发能力
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